1055采购订单审批流修改

文档主要涉及1055采购合同附件审批流程、1055付款库存超上限审批和1055—超末次进价审批流改造

具体改造如下:
一、【1047采购库存上下限设置】
  1、新增字段列“是否管理上限”,复选框。(用于判断该货品是否启用超上限审批控制)
  2、新增按钮“批量设置是否管理上限”,放在按钮“修改上下限”下,支持批量修改“是否管理上限”字段。

二、【1910业务系统参数设置】
新增参数“启用库存上限管控”,放在采购业务控制板块

三、【1055采购订单管理】字段修改及审批流程调整
  1、总单增加“申请审批原因”、细单增加“细单申请审批原因”字段,可编辑。(用于用户填写审批原因说明)
  2、总单增加“附件标志”字段,复选框。右键上传附件成功后,需要更新此附件标志。
  3、细单原有字段“审批备注”,记录逻辑调整:
送审审批的时候,如果系统涉及到审批流的时候,需要将审批原因记录到该字段上。如果涉及到多级审批的情况,用分号(;)拼接审批原因记录到该字段。参考【1070】细单的“校验备注”。
  4、送审的时候,需要将对应功能ID、审批流程ID、审批原因、单号等记录到表(zx_proapprovecheck), 同时也需要将总单和细单的 “申请审批原因”拼接记录到表的审批原因procheckinfo上, 可参考【1070】送审处理的逻辑。如果记录的到总单号的流程,则拼接总单的申请审批原因,如果记录的是都细单号层级的,则拼接细单的申请审批原因
  5、审批的时候,需要显示对应审批流的审批原因,即取值zx_proapprovecheck,参考【1070】审批界面HOV。
  6、细单增加“库存上限超出数量”和“联系人90天日均销量”字段列。品种选择后,根据供应商ID+联系人ID+货品ID 计算90天记账的日均销量(销售数据不包括SPD销售订单、SPD销退订单、寄售销售订单、寄售销退订单)。
  7、录入数量的时候,需要实时计算库存上限相关数据。

如果【1910】参数“启用库存上限管控”是勾选状态,
(1) 该品种在【1047】在不存在,录入数量的时候,提示“当前品种在【1047采购库存上下限设置】中不存在!”
(2) 该品种在【1047】中存在且启用了库存上限,录入数量的时候
   ① 计算供应商联系人库存上限。根据“细单的联系人90天日均销量”【1200】的“默认上限天数”得到“库存上限”值,即供应商联系人库存上限 = 供应商联系人90天日均销量默认上限天数(90天日均销量为0或空不进行后续计算即超出数量)
   ②计算当前明细的订单数+库存数+未记账数
库存数:供应商+联系人+货品ID的库存数
未记账数:查询【1055】采购订单状态为“已签”或者“执行”的采购细单的数量-累计入库数量
   ③计算超出数量=当前明细的订单数+库存数+未记账数-供应商联系人库存上限
   ④计算超出天数 = 计算超出数量/供应商联系人90天日均销量(如果日均销量为0则不计算)
   计算后,部分情况录入数量的时候,需新增提示:
   供应商联系人90天日均销量为0,提示,“当前品种的90天日均销售为0”,
   当超出数量有值且大于0,则提示“当前录入订单数量超出库存上限,超出数量XXX”

三、【1055采购订单管理】字段修改及审批流程调整
 需要新增以下审批流程:
1、采购合同库存上限新增审批流
【1055—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15天以内)】
【1055—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15天以上)】
【1055—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15-45天以内)】
【1055—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45天以上)】
判断逻辑:如果【1910】的“启用库存上限管控”是勾选状态,根据细单记录的“库存上限超出数量”和“联系人90天日均销量”判断,
 (1) 如果【1055】总单勾选了“预付款订单”标识,
   ①细单品种在【1047】是不存在(审批备注记录为: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货品ID(xxxx)未设置库存上限)
   ②细单品种在【1047】存在且启用了库存上限,并且超出天数均在15天内(<=15)(审批备注记录: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超出天数为xxx )
   ③细单品种在【1047】存在且启用了库存上限,且90天日均销量为0。(审批备注记录: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货品ID(xxx)90天日均销量为0 )
以上三种情况,都需执行该审批流【1055—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15天以内)】
 (2) 总单勾选了“预付款订单”标识,细单明细有启用了库存上限,品种超出天数有超出15天以上(>15)的明细,执行该审批流【1055—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15天以上)】。(审批备注记录: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货品ID(xxx)超出天数为xxx )
 (3) 如果【1055】总单没有勾选“预付款订单”标识,
   ①细单品种在【1047】是不存在(审批备注记录为: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货品ID(xxxx)未设置库存上限)
   ② 细单品种在【1047】存在且启用了库存上限,并且细单品种超出天数都大于15天-小于等于45天以上记录(审批备注记录为: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货品ID(xxx)超出天数为xxx)
   ③ 细单品种在【1047】存在且启用了库存上限,90天日均销量为0。(审批备注记录为: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货品ID(xxx)超出天数为xxx)
 以上三种情况,都则执行该审批流【1055—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15-45天以内)】
(4) 如果【1055】总单没有勾选“预付款订单”标识,细单明细有启用了库存上限,且细单品种超出天数如有超出45天以上(>45)记录,整单执行该审批流,执行该审批流【1055—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(超出45天以上)】(审批备注记录:非预付款超库存上限审批:货品ID(xxx)超出天数为xxx )
注意:以上原因进入审批流的明细,送审的时候需判断是否填写对应的“细单申请审批原因”。如未填写,则不允许送审,必须说明申请原因。

2、【1055-采购订单合同附件审批】
送审判读逻辑:如果配置了该审批流,
 (1)“附件标志”为未勾选状态,即无合同附件上传时,如果总单的“申请审批原因”有值, 则送审成功,执行该审批流;如果没值,则提示“请上传合同附件,无合同附件时请详细说明原因!”,送审失败。
 (2)“附件标志”为勾选状态,即有合同附件上传时,不执行该审批流
 (3)“审批备注”可记录为“采购合同附件审批:无合同附件”

3、调整【1055—超末次进价审批流】
目前该审批流没任何判断逻辑,之前需求将【1055-超库存上限或者超末次进价审批】审批流拆分成【1055—超末次进价审批】和【1055—超库存上限审批】,但拆分后并未生效,需进行以下调整
 (1) 角色定义增加权限管控
   ① “供应商末次进价到联系人”:如果权限配置为1,录入品种的时候,“此供应商末次进价”字段列取值应取到“供应商+联系人+货品ID”的维度值。
   ② “进价与供应商末次进价不一致提示”:价格录入的时候,如果此供应商末次进价有值,且单价与此供应商末次进价不一致的时候需要提示,“当前订单价格(xxx)与末次购进价格(xxx)不一致,当前价格高或者低”。

 (2)送审的时候,如果配置了此审批流,当前订单价格与此供应商末次购进价格不一致。如果对应细单的“细单申请审批原因”有值,则执行此审批流;否则提示:“采购订单细单ID:xxxx,当前订单价格(xxx)与末次购进价格(xxx)不一致,需说明原因!”送审失败

三、【1056采购订单明细查询】
 1、增加显示 “附件标识”字段,支持右键查看附件,并补传,且同步更新附件标识字段。
 2、增加显示“审批备注”、“细单申请审批原因”、“申请审批原因”

文档更新时间: 2023-07-14 10:46   作者:赖俊峰